象山景区是中国首批4A级景区,是桂林最早开发的景区之一,拥有千余年的开发游览历史。因景区内有一酷似一头引颈吸水的大象而得名。景区面积11.88公顷,绿化覆盖率达92%以上。1995年桂林市政府将象山定为桂林市的城徽,2001年被评为国家首批4A景区,2003年被世界旅游组织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地区合作委员会列为“世界旅游组织推荐景区”,2006年与法国诺曼底大区艾特大市的象山结为友好景区。象鼻山地处桂林最主要的两条河流漓江和桃花江交汇处,桂林市商业中心地带,紧邻五星级漓江大瀑布酒店、五星级喜来登大酒店、两江四湖、中心广场、正阳步行街等桂林地标性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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