覃振墓位于岳麓山青枫峡上方。1947年初夏自上海归葬于此。墓冢呈半圆形,以片石砌成,墓后正中坚花岗石墓碑,遵其遗愿,墓碑仅刻楷书“覃公理鸣之墓”,未署任何官衔,表示他生前对官场的不满。无墓围,墓坪宽敞,占地约100平方米。1988年列为长沙市文物保护单位。1996年覃振墓公布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覃振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