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四清真寺位于东四南大街路西13号,又名法明寺。该寺始建于元至正六年(1346年),明正统十二年(1447年)由明代后军都督同知陈友捐资重建,并由明景泰帝敕题“清真寺”门额。据载,当时清真寺门前有坊,坊前有白石桥,石桥外大街东立有照壁。现存清真寺大门为民国三年(1914年)改建(一说 1920年改建)。寺门朝东,面阔三间,进深七檩,绘旋子彩画,硬山顶灰筒瓦屋面。明间设板门,出前后廊,后檐柱明间设屏门。大门内为一竖向院落,左右有砖砌的近代式厢房,带壁柱和女儿墙,南北两厢各一小间和六大间,浴室在北厢房。二门为过厅,面阔五间,前后带廊,廊子为砖砌券洞。 二门内为一小院,北有三间平房;院西有一垂花门,门南北有带漏窗的平顶走廊,此处原为邦克楼(宣礼搂)部位。邦克楼是一座二层方形攒尖顶建筑,为招呼回民群众做礼拜而设,它的铜宝顶直径约2尺,上铸阳文“成化丙午年造”,现存放在大殿前厦内。该楼建于明成化二十二年(1486年),于清光绪年间毁于一次地震(有说是毁于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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