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地点位于第1地点西南约70米左右(北纬39°41′14.63946″东经115°55′30.41614),在第4地点东,相距约12米。它是一处裂隙或洞顶几乎完全坍塌的洞穴。1935年春,考虑到第15地点有黑色土层,其产状和特征,与第1地点灰烬层相像,疑为亦是古人类文化遗址,故魏敦瑞、杨钟健决定对该地点进行发掘。发掘工作于1935年5月3日开始,至1937年结束。贾兰坡是第15地点发掘的主持人。第15地点上下为灰渣,中间为灰黄色粘土,该地点发现于1932年,1934-1935年发掘。发掘区域南北长16米,东西宽13米,厚10米,尚余部分沉积物未发掘。堆积物分为上中下三层,上层主要是黄土状岩石,偶含石灰岩块;中层有灰烬和大块石灰岩、朴树籽、烧骨及石器等;下层角砾岩含石灰岩块、碎骨、石器、红色土等,胶结坚硬(据周口店遗址27个化石地点调查);据贾兰坡记述,第15地点底层分为四层,第一层:浅黄色土层。第二层:灰黑色角砾层。第三层:洞顶坠落层(原称“顶盖巨石”)。第四层:浅红色土层。第15地点出土了大量的石制品,最近研究的石制品计6866件,其中次品(打击痕迹不清楚或偶可见打击点的石英块)有4829件,占70.33%,还有断片91件,可以肯定是人工打制的,这部分标本占研究标本的1.33%。难以分类的标本(次品和断片)共计4920件,占研究标本的71.66%;可分类的标本计1946件,占研究标本的28.43%。(据张森水《周口店遗址志》)第15地点出土的鸟类化石最初是由寿振黄鉴定的,共计45种。后来由侯连海进行再研究,共描述了10目,20科,38种和6个未定种,共计44个属、种。从44种鸟化石看,其中没有绝灭种,全部为现生种。除鸟化石之外,还出土了33种哺乳动物化石,这方面材料保存情况不好,均很破碎,完整的化石十分罕见,大化石尤甚。它们的石化程度很高,表面颜色多呈棕黄色(据张森水《周口店遗址志》)。其中较重要的有鼢鼠、披毛犀、肿骨鹿、葛氏斑鹿、赤鹿、羚羊等,时代比第一地点稍晚,距今约20-10万年。
第15地点